据了解,泸州打击化妆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化妆品流通领域秩序,自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化妆品“四无”(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批准文号、无中文标识或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以及国家总局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以及进货台帐制度等内容。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58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33 份,立案 4起,当场处罚1起,罚没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