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6年药品化妆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方案》,将对中蒙药提取环节、原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使用(含制剂配制)环节、制剂配制环节、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重点监管企业和高风险品种等环节开展重点检查。
据了解,此次对药品化妆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行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6月10日—20日是动员部署阶段,要求各盟市食药监管局结合本地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6月20日—8月10日是自查自纠阶段,要求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含制剂室)根据本方案和盟市食药监管局有关要求,对照法规、标准和规定,对药品化妆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文件、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生产检验记录等系统进行全面清查核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8月10日—10月10日是监督检查阶段,要求各盟市食药监管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对辖区内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全面检查,从严查处药化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10月10日—10月15日是总结评估阶段,要求各盟市食药监管局要对药化生产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重点监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