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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发布 茱莉娜(JULINA)系列化妆品消费警示

2016-07-19     编辑:巧巧日化信息部
    近日,呼和浩特市食药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查办的标示香港皇嘉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涵韵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高美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XK16-1082878、卫生许可证:卫妆准字29-XK 1345)和广州首贺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XK16-1088073、卫生许可证:卫妆准字29-XK 3033)生产的“茱莉娜(JULINA)”系列化妆品一案中,“莹白净肤霜A(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6/28、2012/08/28)”、“莹白净肤霜B(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6/28、2013/12/28)”、“莹白净肤霜C(生产日期或批号:2012/08/28、)”、“莹白净肤焕颜霜(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6/28、2013/04/28)”和“莹白净肤美颜霜(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6/28、2013/12/28)”5种产品汞含量严重超标导致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涉案人员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共查获本市两家美容院汞含量超标的产品160支,该系列其他产品388支。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说明书。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要用中文标示品名、成分、使用说明、净含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及地址等产品信息。购买化妆品时应到证照齐全、有固定场所的商店、超市购买。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如发现上述产品,可以拨打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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