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家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上黑榜
2015-11-19 编辑:巧巧日化信息部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未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而生产和销售化妆品的企业为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其生产的化妆品属于非法产品。
广东食药局在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过程中发现,部分标示为广东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并未取得广东省食药局核发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深圳市康利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李时珍疗肤堂七天祛斑增白霜、疗肤堂十五天养白祛斑霜,特美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美侬特效亮肤祛斑王,雅力保健品厂生产的纤迪特效美白祛斑套装均因“标示卫生许可证号不存在”被点名通报;珠海雪宝实业发展公司生产的吸黑头面膜则因“标示卫生许可证号已于2011年5月10日过期”被点名通报。
广东食药局表示,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此类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名录,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化妆品经营者不要购买使用及销售列入名录中企业生产的化妆品,一经发现应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31)。
此外,《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还获悉,广东省食药局将组织专家检查组,于近日针对化妆品的备案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大规模抽查。
据了解,此次大规模抽查的事项将包括五点:
第一,样板房及展示柜必须只能展示备案的产品,未备案的产品一律不能上架展示。特殊化妆品,无证产品及未备案不能上架展示;
第二,车间生产产品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
第三,仓库存放的半成品及包材必须是备案通过的产品,特殊化妆品产品必须是以已备案完成的产品存放;
第四,仓库不能存放未备案的产品、包材以及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产品、包材;
第五,票据要符合要求。